根据《苏州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管理办法(2017年修订)》(苏大教〔2017〕28号)、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》(苏大教〔2017〕29号)和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(2017年修订)的补充规定》(苏大教〔2021〕60号)等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,现将初审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

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-2025年5月29日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电话:0512-65220091,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直播 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5年5月23日

光电: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(境)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.pdf